中国公民张某某被“高薪”诱惑前往老挝搞电诈,因文化水平太低遭“退货”,回国后获刑!
永登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案。案件涉及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,因受境外诈骗集团诱导,从兰州出发前往老挝从事诈骗活动。审理结果显示,张某某犯有偷越国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案情简介显示,张某某等人被诱骗前往老挝从事电信诈骗活动,于2023年5月16日偷越国境至老挝。然而,由于张某某文化水平不足,无法实施诈骗活动,最终被老挝警方逮捕并移交中国警方。
法院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做出判决。法官在宣判时指出,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人受境外诈骗集团蛊惑,冒险偷越国境从事非法活动。法官警示广大务工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,不轻信境外高薪诱惑,不非法偷越国境,共同维护国境安全。